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著力擴大藍綠空間 實現“優藍擴綠”
近日,國務院批復《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是繼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后,首部經國務院批準的跨行政區國土空間規劃。
《規劃》由自然資源部指導,滬蘇浙兩省一市共同組織編制,重點明確了耕地保護、生態環境、城鄉布局、歷史人文與特色風貌、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發展策略、管控底線和區域協同事項。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簡稱“示范區”)由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組成,建設示范區,被視為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到2035年,示范區藍綠空間占比不低于66%,河湖水面率由20.3%提升至20.61%,森林覆蓋率由8.6%提升至1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由10平方米提升至15平方米”,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副主任張忠偉在上海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根據《規劃》,示范區將著力擴大藍綠空間,實現“優藍擴綠”。
據張忠偉介紹,到2035年,示范區耕地保護目標為76.6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66.54萬畝。到2035年,示范區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內,國土空間開發強度達33.3%,規劃建設用地實現減量15.7平方公里。
《規劃》提出,示范區將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著力擴大藍綠空間,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蓋率大于12%。加快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與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
《規劃》指出,對于示范區先行啟動區,將嚴格遵循藍綠空間占比不低于75%的原則,到2035年,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不高于164.7平方公里,把先行啟動區建設成為生態綠色高質量發展的實踐地、跨界融合創新引領的核心區、世界級水鄉人居文明典范的集成引領區。
《規劃》強調,示范區將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推進跨區域一體化空間協同治理。聚焦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建設太浦河、京杭運河清水綠廊,統一示范區環保排放標準,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100%。水體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100%。
業內人士表示,《規劃》的批準實施,進一步促進了長三角地區實現綠色經濟、高品質生活、可持續發展的有機統一,為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打開了新空間,注入了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