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引進人才實行“租房落戶”政策
在天津工作不買房也有機會落戶了。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對外發布的服務民生服務企業“雙十條”措施提出,實行引進人才“租房落戶”政策,對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長期租賃房屋所在社區落集體戶口。據悉,相關細則將于近期出臺。 新政策規定,對于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年齡和學歷條件,在津就業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在津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證,且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在其長期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落戶。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副總隊長劉學濤介紹,為了吸納更多的人才來津就業,天津市公安局根據廣大企業和人才的需求,緊緊把握長期穩定就業和長期穩定居住兩個基本條件,創新推出了“租房落戶”政策,有效破解來津人才“無房落戶”的歷史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