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將房租納入樓市調控
最近有關房租的話題討論多了起來。有自媒體稱,有些城市的房租短期內上漲50%,引發大批租客的“共鳴”,尤其是大城市的年輕朋友。
我多次講過,住房租賃市場是整個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2016年以來,國家高度重視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中央政府部門和各地出臺的發展住房租賃政策之密集,乃實行住房商品化以來所未見。
我身邊有多位90后朋友表示,如果住房租賃市場成熟穩定,一直租房也沒關系。雖然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尚未占主體比例,但年輕一代的住房消費觀念確實正在發生變化。
但租金必須在可承受范圍。常有專家以歐美發達經濟體為例稱,住房租金占收入30%左右是可承受的。我有朋友的孩子在美國洛杉磯和波士頓工作,月薪4000多美元,一居室房租1000多美元(好像是1200-1500美元),占比大約是30%。
但用洛杉磯波士頓房租與北京上海比較,不盡合適。房子攜帶著所在城市的社會屬性和附加值,表面租金未必能體現。撇開這些,朋友的孩子準備租兩年就買房,以其收入也買得起,但同是用30%收入在京滬租房的年輕人,短期內很可能還是買不起房。
租房一族對租金變化是相對敏感的。富士康的工人,租住城中村,月租金漲100塊都會很緊張;京滬白領月租金漲三五百也立感壓力。
租房住的絕大部分是中低收入人群,房地產調控的一個重要目標是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住房租賃市場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障性質,將住房租金納入樓市調控范圍,是符合邏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