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文全面清理整治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中證網訊(記者 董添)3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海南省2021年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簡稱《通知》)。全面清理整治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規避限購政策騙購、變相漲價、違規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進一步壓實市縣主體責任,維護限購政策的持續性、穩定性和嚴肅性,遏制住房地產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多發勢頭,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營造海南自由貿易港良好營商環境。
《通知》規定,重點對在建、在售以及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商品住宅項目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排查整治。整治重點為購房人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開發商違規銷售商品房,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亂象以及商品房銷售現場管理無序等問題。
針對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行為,《通知》明確,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對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政策購房的個人,撤銷其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列入嚴重失信范圍,5年內不得在海南省購房;對協助虛構勞動關系,代發工資,代繳社保或個稅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取消其備案資格,5年內禁止在海南省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對涉及偽造、編造證明材料獲取購房資格等違法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針對捆綁銷售變相漲價行為,《通知》規定,開發企業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將委托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的,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由稅務部門對涉及的偷逃稅行為依法依規追繳稅款和處罰;發改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要求開發企業提供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銷售,不得捆綁裝修、車位和會員資格變相漲價的承諾,由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背上述承諾的房企按照價格欺詐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