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引導將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成保障性租賃住房 年度租金漲幅不超5%
證券時報e公司訊,深圳市住建局就《關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引導閑置和低效利用的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成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利于進一步拓寬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渠道。《通知》明確,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酒店)、廠房、研發用房、倉庫等非居住類存量房屋,可申請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本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出租,租金標準按規定執行,年度租金漲幅不超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