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記者施雨岑)國家文物局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非國有博物館發展的意見》,提出要依法加強非國有博物館內部管理,健全其退出機制,探索建立信息公開和信用檔案制度。
非國有博物館是我國博物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指出,非國有博物館設立應以永久性為目標,如因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不得向舉辦者、出資者或理事等分配剩余財產。剩余財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館章程的有關規定用于公益目的。非國有博物館終止后的藏品應優先轉讓給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博物館;沒有宗旨相同或者相近博物館接收的,應由省級文物主管部門主持轉讓給其他博物館并向社會公告。
同時,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博物館行業組織要將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作為博物館等級評定、運行評估、績效考評、資金安排等的重要評價指標。非國有博物館應按年度公布其年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藏品情況、展覽活動情況、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意見特別強調,要探索由博物館行業組織主導建立非國有博物館信用檔案制度,采集、記錄非國有博物館在藏品征集、陳列展覽、觀眾接待、安全防范、商業經營活動等方面的信用情況,特別是要加強對失信行為和接受行政處罰信息的記錄。信用記錄與有關部門共享,定期向社會公開,并配套建立有關獎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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