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6日,全國股轉系統決定于2018年7月9日起對61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股票實施終止掛牌。其余42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在所涉及的違規及其他待核實事項處理完畢后,其股票也將被終止掛牌。
全國股轉系統相關負責人表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也是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的核心。掛牌公司作為公眾公司,依法依規披露年度報告、向投資者告知企業經營狀況,是其最基本的信息披露義務。全國股轉系統對未披露年報的掛牌公司實施強制摘牌,是踐行規則的需要,也是通行的市場慣例。公司摘牌不影響投資者的股東身份,也不影響投資者行使知情權、參與權等股東權利。公司摘牌后,投資者可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方式解決相關訴求。(左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