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承包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后仍享有集體土地承包權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攝/本報記者 車亮)
中證網訊(彭揚 歐陽劍環)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此次對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最重要內容就是把中央提出的農村土地過去的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變成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三權分置。承包集體土地的農戶經營權可以自己來使用,也可以流轉給別人,但流轉了承包土地經營權后,承包農戶和集體簽訂的原來土地承包關系并不改變。也就是說,承包農戶流轉了土地經營權之后,他仍然享有集體土地的承包權,這一條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