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改委:廢止《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彭揚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彭揚)人民銀行網站12月2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優化境內金融機構在境外發行債券制度,決定廢止《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07〕第12號公布)。境內金融機構赴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統一由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在現行管理框架及各自職責范圍內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