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將于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主板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
黃一靈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2月17日,上交所正式發布26部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配套的業務規則、指引及指南。上述26部業務規則,涵蓋了全面實行注冊制下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持續監管、交易組織管理和投資者保護等環節的主要制度安排。同時,為做好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上交所將于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主板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并按在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和受理順序接續審核。自2023年3月4日始接收主板新申報企業申請。科創板申報受理和審核工作正常推進,在審企業應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符合新規的專項說明和核查意見,并在下一次問詢回復或者更新財報時提交更新版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