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投資者訴澤達易盛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
王可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王可)據上海金融法院消息,上海金融法院4月28日受理12名投資者共同起訴被告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應、應嵐、隋田力、王曉亮、姜亞莉、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曉莉、陶晨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原告投資者共同訴稱:被告澤達易盛應對因欺詐發行等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者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其余十被告分別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董監高及證券發行時提供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也應承擔賠償責任。原告投資者同時申請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
上海金融法院將依法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并開通投資者專線,便利投資者就案件有關事項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