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劉貴祥:重點推進三項工作依法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法”)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9月4日在第三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表示,為依法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營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下一階段最高法將重點推進三項工作。
一是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要求。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為權利受損的中小投資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維權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賠償效應能夠對證券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和高壓態勢。重點圍繞創業板信息披露特點,厘清不同責任主體對信息披露的責任邊界,區分不同階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嚴格落實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人員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和證券中介機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核查把關責任。
二是高度重視新證券法的貫徹落實,及時研究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完成大修的證券法直擊市場痛點難點,進一步完善了證券市場基礎制度。新證券法在證券定義、注冊制改革、投資者保護和違法懲戒方面都有所突破。在提高投資者保護水平方面,修訂后的證券法新設“投資者保護”專章,大幅度提高投資者保護水平,其中增加規定了投資者適當性原則、投資者區分、征集代理投票權、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受托管理人、先行賠付、支持訴訟、投資者保護機構的派生訴訟和證券代表人訴訟等制度。最高法將通過各種形式對審判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密切聯系審判工作實際,真正做到融會貫通。
三是積極推進證券民事訴訟信息化平臺建設。最高法將依托信息化技術,與證監會協調,聯合開發信息化工作平臺,開展立案登記、訴訟文書送達、公告和通知、權利登記、執行款項發放等工作,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提高審判執行的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投資者少跑腿”“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等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