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全面性 提升透明度 人身保險產品信披管理辦法出臺
中國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全面規范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行為,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辦法》指出,保險公司作為產品信息披露的主體,應當將產品的條款、費率、現金價值全表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信息進行全面披露。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辦法》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強化外部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強化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二是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目的,優化信息披露方式,強化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的全面性,順應互聯網技術應用的趨勢,方便保險消費者快速獲取產品關鍵有效的信息。三是以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為導向,強化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盡義務,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事件的問責力度,提高信息披露違規成本。
對于如何進一步提升保險產品的透明度,《辦法》要求,保險產品的費率表和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現金價值全表首次作為產品信息披露材料主動公開。
“我們認為,產品費率和產品現金價值作為產品的重要信息,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公開披露有利于消費者更全面地了解保險產品信息,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促使保險公司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從國際經驗看,披露產品費率、現金價值等信息,也有經驗可循。”上述負責人稱,“同時,我們在《辦法》制定過程中,也正在同步研究制定《關于印發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通知》,對不同設計類型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要求進行重新梳理并細化,以便消費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險產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費者更好的選擇保險產品。”
《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完善內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機制,披露材料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保險公司不得授權或委托個人保險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險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辦法》明確了保險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責任,并明確了對保險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違反本辦法可采取的監管措施和處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