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近來,有不少信用卡用戶接到開戶銀行電話推銷現金分期業務,稱用戶信用良好可申請一定金額的“無息貸款”。銀行主動提供貸款服務本是好事,但有消費者發現,“無息貸款”只是說說而已。銀行推出的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是否真如其宣傳所說?消費者是否被忽悠?《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不少信用卡用戶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在某個時候接到發卡銀行的電話,推銷銀行的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
如果光聽銀行工作人員的介紹,信用卡用戶可意外獲得一筆貸款,很像是一件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但果真如此嗎?
不論如何要付全部手續費
記者通過致電銀行客服、登錄銀行官網、走訪等方式調查了解到,不少銀行都開通了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并且辦理起來非常簡單,不僅可以在營業廳辦理,還可以通過線上、電話、APP等方式隨時辦理,而且門檻要求非常低,不需要任何抵押、擔保,期數分為3至24期不等。
記者還了解到,這些現金分期業務一般每次申請最低兩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至50萬元,可以用于消費(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家電、婚慶、購車、助學、旅游、醫療等),但不可以用于投資(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額度內的現金可以隨時轉賬和取現。
一家銀行工作人員向《法制日報》記者稱,“這屬于無息貸款”。
據這名工作人員介紹,信用卡用戶成功申請相應業務后,不可對業務下已生成分期交易的分期金額和指定期數進行更改;也不能對各期記賬的應攤還的分期本金再次申請分期。持卡人可以申請提前終止業務的分期還款計劃,但提前還款一般都需要另行申請,并且須一次性償還剩余各期的分期本金和分期手續費,已收取的分期手續費不作退還。
按照上述銀行工作人員說法,只要辦理了這些業務,不管是否提前還款都要支付全部的手續費。
實際利率高于名義利率
銀行工作人員把信用卡現金分期稱為“無息貸款”,實際上如果經過認真計算之后可以發現,這樣的說法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金元寶理財社區網友“風吹麥浪”就有類似經歷,某銀行工作人員給他打電話,推銷該銀行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
電話的內容大意是說,用戶信用卡還款記錄良好,所以才有資格接到電話、人工辦理這個現金分期業務,并享受手續費5折的優惠。
據了解,上述電話推銷的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內容為:30萬元現金;可分24期等額本金還款,每期還本金12500元;月手續費率0.75%,5折優惠后是0.375%,每月手續費1125元。這樣算下來,借30萬元,每月還款13625元,總的手續費(實際上就是利息)是27000元。
“那么問題來了,這個現金分期劃不劃算?該不該要?”“風吹麥浪”分析認為,有些人可能會簡單地把月手續費率×12,以此來計算年化利率。如本例中,那就是0.375%×12=4.5%,確實不高。實則不然,因為沒有考慮實際能夠動用的本金并沒有30萬元,而是每月減少的。如果不是等額本金還款,而是到期一次性還本,手續費也是到期支付,那么年化利率確實就是4.5%。“而按照等額還本金、每月支付手續費的模式,真正在手上的資金是每月減少的。實際的利率就要大大高于名義利率,千萬別被蒙蔽了”。
那么上述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的實際利率究竟是多少呢?
“風吹麥浪”計算出,在手續費打5折的前提下,實際利率是8.41%;如果不打折,利率則高達16.43%。
“風吹麥浪”認為,“涉及到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還款的,普通老百姓經常算不清楚這個實際成本。有時候往往簡單地看標示的名義利率,覺得劃算,實際上是被銀行算計了”。
有用戶不清楚利率手續費
對于信用卡現金分期的手續費,有的用戶也表示能夠接受。一名受訪者告訴記者,“這種業務不像貸款,什么都不用查,不用抵押擔保,就算利息高也很正常”。
但一些受訪者對于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的實際利率高低、計算方法包括手續費收取等具體細節都不太清楚。
隨著信用卡現金分期的推廣,一些法律風險逐漸浮出水面。在一些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的網站上,記者注意到,有人咨詢與信用卡現金分期相關的法律問題。
金元寶理財創始人祝偉明與一家銀行負責信用卡的業務主管經過討論后,對記者的相關問題給予了綜合回復,解釋了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的某些內情:
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是基于持卡人的信用額度,可以將信用卡額度按照一定比例轉換為現金,轉入其本人持有的借記卡用于現金支付,并在信用卡端分期支付的業務。基本原理就是用途靈活的小額信用貸款。目前,市場上有一些銀行把現金分期做成個人備用金,就是說在額度之外再給用戶這么一筆授信。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的一大問題在于,可能會把隱蔽的信用卡套現業務公開化合理化,會在一定程度上過度刺激消費。
據祝偉明等人介紹,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之所以盛行,是由于銀行大額信貸資產開發難度增加,積極轉向消費信貸領域,且中間業務收入相當可觀,手續費收入高于賬單分期和交易分期。為了引導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健康發展,從銀行角度來說要加強現金分期額度管理,合理控制現金分期與卡額度間的比例;限制現金分期的次數,例如一卡每年分期四次;價格引導,采用合理加成的方式,提高客戶成本。
記者輾轉獲得一份來自于監管部門的文件中提到,“各級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的監管,對卡均預借現金累計發生額顯著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重點關注”。(記者 杜曉 實習生 張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