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日舉行的“2017家族財富管理峰會”上,國務院參事、當代經濟學基金會理事長夏斌表示,在“大資管新規”出臺的背景下,資管機構首先要明確自己的定位。未來,資管機構參與杠桿配資的業務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規章約束,要提前準備好應對措施,防范可能的沖擊。
夏斌表示,在“大資管”新規出臺后,資產管理業務需要實行金融牌照式的管理方式。資管機構將打破剛性兌付,規范資金池業務,建立第三方托管制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之本源。
對于市場關心的資管產品杠桿配資問題,夏斌認為有兩種解決措施。一是允許資金實力強的管理機構繼續從事該項業務,監管部門通過調研決定業務規模和限制方法,以適合宏觀審慎管理的原則和思想。二是資管機構只從事受托理財的信托業務,杠桿業務由另外做抵押貸款的機構來做。(郭夢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