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靠社保如何實現(民生三問·十八大熱詞③)
對話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鄭功成 本報記者 蔣云龍
【熱 詞】 社保體系——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外記者見面會上表示,人民期盼有更可靠的社會保障。
【觀 點】
觀點一
我們強調政府、社會、企業、個人共擔責任,既非劫富濟貧式的制度安排,亦非滋生懶惰型的平均主義。
觀點二
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是法定目標和國家規劃中的承諾,一些現實原因不能成為拖延理由。
觀點三
我國選擇的不是北歐式的福利國家道路,而是中國式的發展路徑。
一 問 有人富有人窮,怎么保障才公平?
記者:十八大報告強調公平,什么樣的社會保障,才能算公平?
鄭功成:維護社會公平、恪守分配正義并讓全民共享國家發展成果是文明社會應當普遍遵循的基本準則,當不同階層的福利訴求存在差異甚至沖突時,應通過對話、協商來增進福利共識,并由立法機關來決定。
我國已確立了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保制度框架,強調的是權利與義務相結合,政府、社會、企業、個人共擔責任,既非劫富濟貧式的制度安排,亦非滋生懶惰型的平均主義,而是在激勵勞動、合理分享、互助共濟的條件下,讓低收入或困難群體也能有尊嚴地生活下去,同時又讓富人感到沒有被剝奪。
公平的社保制度應具備三個要素:一是普惠性。不是某一群體的專利,而是全民的福利,是共享式的制度安排。二是統一性。愈是統一的社保制度愈是能公平地惠及全民。三是可持續性。即能夠持續地讓人民感到一年比一年好而不是起伏波折甚至遭遇危機。在三要素中,前兩個解決的是當代人的橫向公平問題,后一個解決的是代際之間的縱向公平問題。
記者:實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是否意味著不同種類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完全并軌?
鄭功成:統一性與公平性呈正相關關系,全國統一的制度才能真正確立國民平等的福利權益,但各國都是漸進實現。我國養老保險應當通過并軌走向公平,但它作為不同職業勞動者長期積累的一項社保權益,又要受制于歷史形成的城鄉分割格局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雙軌制,只能通過加快改革推動漸進整合,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改革刻不容緩。
醫療保險解決的是當期風險,應遵循大數法則,快速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軌是合理選擇,于后再創造條件實現全民統一。這樣做不僅直接促進公平,而且有助于維護財務穩定,并消除所有人自由流動的障礙。
記者:為促進社會保障的公平,政府還有哪些工作應該做?
鄭功成:一是須牢固確立公平、正義、共享的理念,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可選過渡辦法的改革原則。
二是繼續加大公共投入,盡快彌補相關福利制度缺失,不斷縮小城鄉差距。
三是積極推進同類制度的整合,通過統一制度來實現公平。如醫保制度從“三元分割”到“二元并行”再到“一元覆蓋”,社會救助、老年服務走向城鄉一體化,等等。
盡管社保制度走向公平會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但目標不能更改,方向不容紊亂,步驟要有理性,措施更要合理。
二 問 打工紛紛進了城,保障如何隨身行?
記者:目前大家比較關心農民工因流動帶來的異地就醫報銷困難。社保的流動性怎么解決?
鄭功成:現行社保制度均存在著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群體分割,以及與之相關的部門分割、政策分割與資源分割現象。目前采取的所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只是治標之術,社保制度真要適應流動性就必須在打破地區分割、城鄉分割和推進制度一體化及提高統籌層次上下真功夫。
記者:如何才能讓醫保制度適應流動性并方便患者異地就醫?
鄭功成:首先是盡快打破城鄉醫保制度分割并將統籌層次提高到省級層次,如果能做到這樣,則城鄉居民的醫保權益會走向平等,在省內就醫也不再有任何障礙。
其次,要摒棄以戶籍為依據參保的慣例,代之以按常住地參保的做法,以此促使參保地與醫保服務地相統一。
再次,需要合理布局醫療衛生資源,特別是加強基層與鄉村的醫療服務,盡可能讓患者的就醫需求在當地得到滿足。
記者: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與做實個人賬戶進行到了什么階段?它可以帶來哪些好處?
鄭功成:現在只有一部分省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全國統籌進展緩慢的原因主要是地區發展失衡導致一些地區反對,同時中央與地方的責任劃分亦不清。
不過,這些都不能成為拖延的理由,因為全國統籌既是法定的目標,也是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的承諾。如果養老保險實現了全國統籌,則勞動者的自由發展就具有了更大的空間,其在全國范圍內不論如何流動都能夠使自身養老保險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至于個人賬戶,有人估計空賬規模約2萬多億元。但我認為,這并不是一個嚴重問題。
首先,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總體上是結余越來越多,現在結余2萬多億元,每年還在持續增長,這表明了目前的空賬只是制度處于地區分割情形下的局部結果,如果是全國統籌,這種情形就不會出現。
其次,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轉為統賬結合,必然因歷史上無積累而出現空賬,這是正常現象。以智利為例,其公共養老金從現收現付制轉變為個人賬戶制時,也出現巨額空賬,只不過由政府發行長期特種國債來填補,其個人賬戶是做實了,但政府在后續數十年間均承擔著償還特種國債本息的財政責任;而我國表現為個人賬戶空賬,政府則是每年直接補貼養老金支出;兩者都是政府為改革買單。
再次,目前個人賬戶規模太大,達8%,帶來的是這一代人的負擔沉重,致使費率偏高。可見,空賬問題只是養老保險制度轉型、個人賬戶規模偏大和這一制度尚未實現全國統籌的必然結果。
因此,應當盡快推進全國統籌,同時縮小個人賬戶規模并真正做實。這兩項工作完成后,制度的公平性將大為增強,群體之間將不再因地區分割而帶來權益不平等、流動不自由,代際之間也不會再因個人賬戶太大而讓當代人負擔過重或者總是空賬而讓下一代負擔過重而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