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月14日消息,國務院原則同意《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
批復指出,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青島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逐步把青島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批復強調,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等。
批復要求,做好青島西海岸新區規劃建設。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青島西海岸新區的批復》(國函〔2014〕71號)要求,統籌海洋經濟與陸域經濟、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推進創新驅動和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和海洋新興產業,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深化對外對內開放,努力發展成為海洋科技自主創新領航區、深遠海開發戰略保障基地、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海洋經濟國際合作先導區、陸海統籌發展試驗區,為探索全國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路徑發揮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