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發力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向縱深發展
綠色金融的蓬勃發展成為中國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大亮點,尤其是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部分地方設立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成效顯著,對助推經濟轉型、生態文明建設起到良好作用。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下一步料將在完善標準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強化綠色金融統計等方面繼續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向縱深發展。
支持力度加碼
從金融機構看,盡管當前綠色金融發展已經取得明顯成效,但未來仍需強調其戰略意義并持續推進。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武雯建議,商業銀行需制訂相應的發展目標、產品體系、關鍵舉措和機制保障,從而形成完整的綠色金融發展規劃。短期內,應盡快著手制訂具體詳細、可操作性強的綠色金融標準和細則,在全行系統內頒布,在授信與風險政策上深入體現綠色金融的理念。
同時,金融機構應持續加大節能環保重點項目金融支持力度。具體看,東方金誠綠色金融部負責人方怡向表示,可以改進和完善節能環保產業金融服務,積極開發和銷售綠色金融產品。主動梳理轄區內的優秀環保企業名單,加大銀企對接力度,對表現良好的環保企業,適度降低門檻,在授信審批、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
當然,提升綠色發展能力需從多方面共同發力。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表示,首先,要營造綠色發展環境。其次,培育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再次,加大對綠色金融機構的政策支持。
進一步政策引導
“中國的綠色金融還處于初步探索階段,政策支持下的規模迅速發展,不能掩蓋綠色金融發展能力不足的問題。”興業銀行綠色金融部相關負責人稱。
“很多綠色項目建設周期長,收益率偏低,因此對該類綠色項目金融機構表現并不積極,而在現階段的經濟形勢和去杠桿的背景下,通過加大財政補貼提升綠色項目吸引力的空間已經不大,這就要求產業自身建立良好的退出整合機制,加大洗牌力度,避免劣幣逐良幣。”武雯表示,需要從政策制度上進一步引導,可考慮從法律法規角度提升金融機構和企業的社會責任。
同時,缺乏統一的界定和認證標準也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董希淼舉例,以綠色債券為例,我國綠色債券主要包括綠色金融債、綠色企業債、綠色公司債及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等類型,分別由不同相關部門監管,但目前這些類型所界定的綠色項目標準尚未統一,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也有待細化。
加強風險防范
加快推進綠色金融的同時,也需加強風險防范,防止“洗綠”等風險發生。
在金融機構加強環境社會風險防范方面,方怡向表示,建議銀行、資產管理機構等積極開展環境壓力測試,評估環境風險對其資產價值帶來的影響,對環境風險進行主動管理。銀行也可以對環境風險進行動態管理、全流程管理,如在貸前對客戶進行環境社會風險專項評估,將評估結果與信貸客戶貸款利率掛鉤;貸后對信貸客戶環境和安全生產表現進行動態監測,倒逼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
董希淼建議從四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專業化團隊,加強對綠色產業政策和客戶的研究,提高綠色金融業務的風險預判能力。二是對綠色金融客戶進行層級細分,提高風險定價能力,根據其抵押物價值和經營狀況實施精細化、差異化定價。三是探索適用于綠色項目和客戶的風控模型,完善風險管理的手段和工具,加強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督查,強化風險監測和預警,對客戶的經營狀況和資金用途進行監控。四是與政府部門探討設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基金,由政府、銀行和貸款客戶三方共擔風險。
可以預計的是,強化綠色金融統計將有利于風險防范。在武雯看來,綠色金融的統計工作一方面需要進一步明確現有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統計標準體系,加強涉及相關項目的機構部門間的溝通協同,使統計工作更加準確;另一方面,需要盡快建立涵蓋綠色金融市場的綜合統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