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自律委可就如何有效保持市場供需平衡提出意見建議
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上交所4月4日發布施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上交所表示,制定該《規則》旨在規范科創板股票發行活動,引導市場形成良好穩定預期,保障科創板穩定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根據《規則》,自律委員會是由科創板股票發行一級市場主要參與主體組成的咨詢和議事機構,負責就科創板股票發行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咨詢意見、對股票發行和承銷等事宜提出行業倡導建議。自律委員會通過工作會議的形式履行職責。工作會議以合議方式開展集體討論,形成合議意見。
自律委員會委員共35名,由市場機構委員和上交所委員組成。市場機構委員由科創板股票一級市場買賣雙方共34家機構組成。其中,買方市場機構委員從股票市場投資規模居前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等投資機構中產生。賣方市場機構委員從股票發行家數、募資金額與研究力量等方面居前的證券公司以及上交所會員理事、會員監事中產生。
自律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分析和評估科創板市場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供需狀況;根據評估情況,對如何有效保持市場供需平衡以及今后一段時期的股票發行審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科創板發行與承銷的相關政策和運行機制提供咨詢意見;以適當方式回應市場關于科創板股票發行工作的問題和建議;上交所業務規則規定或者上交所提請辦理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