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嘉新與安博通科創板首發申請過會
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19年第14次審議會議于7月11日召開,審議并同意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首發)。
本次上市委會議對恒安嘉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為:發行人對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簽訂并于2018年當年簽署驗收報告并確認的4個項目合同,經發行人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基于謹慎性原則,將合同收入的確認時點在申請文件中進行調整,使4個合同的收入確認與主要經濟利益實際流入保持一致,調減2018年度凈利潤7827.17萬元。上市委要求發行人代表說明上述4個合同收入的確認時點,是否與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會計政策中收入確認的具體時點存在不一致的情況;發行人報告期內收入確認會計政策的執行是否具有一致性;報告期內是否還存在合同簽訂時點與驗收時點接近、合同履行完成時點與初驗報告簽署時點間隔顯著低于平均值、回款進展與合同規定不符等情況的合同,相關合同收入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上市委會議對安博通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為:根據申請文件,發行人作為原新三板掛牌公司,曾于2017年募集資金7552.50萬元,發行人未事先履行相應內部決策程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金額達2423.50萬元,占募集資金總額的32.1%。要求保薦代表人就前述重大募集資金用途變更是否構成公司內控制度重大缺陷發表明確意見并說明相應依據。
另外,根據申請文件,安博通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鐘竹主要負責發行人戰略規劃、核心團隊組建及資本運作等事務,董事、總經理蘇長君主要負責發行人業務、產品、市場及品牌等事務,把控產品和技術的整體方向,兩人未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上市委要求發行人代表說明發行人核心技術與鐘竹、蘇長君及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以前任職的公司是否存在關聯,是否存在權屬糾紛或潛在糾紛,并要求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流程并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