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五方面發力推動國有企業健全市場化機制增強企業活力
中證網訊(記者 劉麗靚)10月20日,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中表示,今后一段時間,在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過程中,將會以更大的力度來推動國有企業健全市場化機制,讓企業機制更活、效率更高。
第一,要進一步強化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強化國有企業的財務剛性約束,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要改變行政化的管理思維和方式,強化資本紐帶關系,維護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
第二,推進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簽訂聘用協議和業績合同,按照約定嚴格考核,實施聘任或者解聘、兌現薪酬。在部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計劃過程中,要求所有的中央企業到2022年必須全面實施中央企業經理層任期制契約化,比如雙百企業、科創企業等到2020年就要做到。同時,優先支持商業類子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的原則,加快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
第三,全面推進用工市場化。加快建立和實施以勞動合同管理為關鍵,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員工公開招聘、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第四,要強化正向激勵。一方面,要進一步調整工資總額的管理辦法,實行工資總額周期預算制管理,給企業有更多調整力度;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推動企業內部分配調整,真正做到一崗一薪,打破平均主義。另外,在正向激勵上要進一步推動中長期激勵,比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骨干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措施,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同時,鼓勵企業建立超額利潤分享機制,鼓勵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國有企業實施項目跟投制度。
第五,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對企業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權,對敢于負責、敢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領導人員,要給予更大力度的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堅持公私分明、功過厘清,創造性制定盡職盡責、合規免責事項清單,對程序合規產生的正常損失,要按照商業原則公平判斷事非,以較長周期客觀綜合評價功過,切實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讓國有企業家成為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成為深化改革的先行者、帶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