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十四五” 從“發揮”到“增強” 資本市場樞紐功能邁向新能級
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統貫徹落實工作。會議強調,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從“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到“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相關表述變化,既說明前一個時期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工作成效初顯,具備進一步提升能力的條件,也意味著“十四五”時期,國家對資本市場功能作用發揮有更高要求。可以預期,“十四五”時期,資本市場改革將加速推進,樞紐功能將得到進一步增強。
“樞紐”定位下改革加速推進
2018年10月20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第十次專題會議,深入研究有利于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重大改革舉措,首次提出了“發揮好資本市場樞紐功能”。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表示,此次會議明確提出,堅持市場化取向,加快完善資本市場基本制度;深入研究有利于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重大改革舉措。僅僅兩周后,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重大改革舉措宣布。2019年7月22日,這一重大改革正式落地,掀開了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
李迅雷說,國務院金融委首次提出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是為了在貨幣政策、微觀主體活力和資本市場之間形成三角形支撐框架,落腳點在于促進國民經濟整體良性循環。
今年4月7日,國務院金融委第二十五次會議再提“發揮好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會議強調,發揮好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不斷強化基礎性制度建設,放松和取消不適應發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場活躍度。“僅僅20天后,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方案,以注冊制為龍頭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改革工作推向存量市場。”李迅雷說。
業內人士認為,從“發揮”到“增強”,日前召開的金融委專題會議的背景更加宏大且更富前瞻性:面向“十四五”規劃,面向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回顧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相關頂層設計,可以看出,其內在背景、邏輯和方向,既一以貫之,又不斷深化。從金融委會議表態來看,其指向性非常明確,即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加強市場生態建設,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李迅雷表示。
資本市場樞紐作用內涵豐富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高層對資本市場的樞紐功能曾有明確闡述,即“資本市場對于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具有樞紐作用”,并指出,資本市場對穩經濟、穩金融、穩預期發揮著關鍵作用。由此可見,增強資本市場樞紐作用,首先體現在優化資源配置環節。同時,也不能忽視資本市場在預期引導和風險化解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談及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他認為,一是要圍繞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深化注冊制和退市制度改革,暢通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入口”和“出口”;完善多層次、高適配的資本市場體系,發揮好各層次板塊支持創新發展的功能;扎實推進基礎制度建設,更好發揮市場機制激勵約束作用,支持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高質量運行。二是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要把支持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科技和資本融合發展,提高資本、人才、技術等要素動員、集聚和配置的效率,對關鍵技術突破、實現技術自立自強形成強大的支撐作用。三是圍繞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市場和法治約束,凈化市場生態。四是堅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依托資本市場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穩定宏觀杠桿率,落實好“六穩”“六保”工作要求。五是穩定政策預期、引導市場預期,發揮好市場“晴雨表”功能,為實體經濟高質量運行營造良好氛圍。
“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要綜合施策,久久為功。以注冊制改革為例,要深刻理解注冊制的基本內涵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要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證券違法活動,推動完善法治保障。相信隨著一系列綜合配套措施逐步落地,資本市場的樞紐功能將會邁上一個新的能級。”董登新說。
確保風險不外溢 發展有效果
國務院金融委會議指出,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既要鼓勵創新、弘揚企業家精神,也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范風險。
“資本市場有其特殊的功能和作用,應當既顯示強大的包容度,也要通過信息披露對企業運營形成強烈的約束和篩選機制。處理好金融發展、穩定和安全關系,資本市場是有效的解決之道。”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表示。
王驥躍指出,金融科技要堅持把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滿足人民群眾合理金融消費需求作為創新的出發點,提高適應性、包容性、普惠性。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度。將金融科技企業監管納入金融整體監管框架之內,推動金融創新行為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
針對資本市場支持金融科技和金融創新的問題,業內人士指出,要堅持一分為二,既要充分肯定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發展帶來的積極影響,也要實事求是,高度關注相關領域可能出現的問題隱患和風險苗頭,注意防微杜漸,提出有針對性、前瞻性、包容性的有效監管措施,確保風險不外溢,發展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