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調整2020年第四季度融資融券標的證券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1月8日晚,上交所發布關于融資融券標的證券2020年第四季度定期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據悉,為促進融資融券業務健康長遠發展,優化標的證券結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及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以下簡稱標的證券)定期評估調整機制,上交所于每季度末對標的證券進行評估并視情況實施調整,本次是2020年第四季度定期調整。
通知顯示,本次主板融資融券標的股票(以下簡稱標的股票)范圍無需調整,標的股票數量為800只。本次融資融券標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范圍的調整依據《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并綜合考慮基金類型等因素,調整后上交所融資融券標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數量為84只。另外,科創板融資融券標的股票及存托憑證范圍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上交所要求各會員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此次標的證券范圍調整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和安全運行。同時,各會員單位應進一步優化自身風險監控指標,根據上市公司財務指標、合規運營情況及市場交易情形等相關信息,加強對標的證券的風險識別及差異化管理,并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嚴控融資融券業務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
據悉,本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上交所于2020年10月16日發布的《關于融資融券標的證券2020年第三季度定期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