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布科創板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指引
2月3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業內人士表示,《現場督導指引》是上交所在評估總結前期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做出的制度建設,將進一步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督促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勤勉盡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職責。
明確現場督導三大內容
《現場督導指引》明確了現場督導對象及確定標準,保薦機構等相關主體配合督導的義務,現場督導的程序、方式和結果處理,現場督導撤回項目的后續監管,并規定了與現場檢查的銜接等內容。同時,根據需要著重明確三方面相關內容。
一是明確現場督導對象以保薦機構為主,但可以根據需要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一并實施現場督導。某律師告訴記者,“這是指引中的一大亮點。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是貫徹落實注冊制要求的重要基礎。但擔起把關責任的,不僅是保薦機構,包括會計師等證券服務機構也須加強‘看門人’責任意識,切實履行起把關和核查責任。”
二是明確交易所發出現場督導通知后,現場督導實施前或者實施過程中撤回的項目,如該項目在撤回后12個月內重新申報的,將在受理后直接啟動現場督導。
三是規定了與現場檢查的銜接安排,對于審核中發現發行人存在相關重大疑問或異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影響審核判斷的,按規定提請實施現場檢查。
接近監管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現場督導指引》是上交所在總結前期現場督導工作經驗后,梳理歸納督導中發現的集中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出監管舉措。
豐富審核把關手段
上交所介紹,現場督導于2019年6月開始啟動,是科創板試點注冊制中,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把好上市企業“入口關”的積極探索和具體措施。據悉,科創板項目的審核流程當中,有審核問詢、現場督導和自律監管三個機制,現場督導的對象是中介保薦機構。
數據顯示,近兩年來,上交所共對45家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項目的保薦機構啟動了現場督導,其中37家主動撤回材料,6家注冊生效;4家在撤回后補充完善申報材料進行了二次申報,其中2家已經注冊生效。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場督導一方面傳遞了壓嚴壓實保薦機構把關責任的明確導向,督促保薦機構履行好核查把關職責,引導其把盡職調查主體責任和牽頭核查把關責任扛起來;另一方面,與審核問詢形成聯動,豐富了審核把關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監管威懾,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闖關”沖動。
監管基調未變
記者注意到,從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科創板兩個月內共有25家公司終止IPO審核,且均為主動撤單。而2020年前11月,只有26家公司終止審核。一時之間,市場上關于科創板審核標準趨嚴的討論不絕于耳。
某資深投行人士向記者透露,“現場督導是注冊制下審核問詢的協同機制,目的是問出一家‘真公司’。近期市場出現的IPO撤材料、終止家數較多,并非是監管收緊的目的,而是結果。這些企業多是帶病闖關,通過各類動態監管措施防止病從口入,是監管的應有之義。”
上述接近監管的人士稱,“不存在突然變嚴的說法,壓嚴壓實兩個責任,把好上市企業入口關,是科創板一直以來的監管基調。”
“如果企業自身質量過硬,中介機構把關盡職,再多的現場檢查也不會減少排隊企業數量。這也說明提高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有助于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業內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