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 支持基金市場發展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為支持基金市場發展,滬深交易所6月30日分別發布《關于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和《關于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根據上交所通知內容,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5%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后的標準費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維持不變,即按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的50%向買賣雙方收取。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
根據深交所通知內容,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后標準費率的50%雙邊收取。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取標準,是交易所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減稅降費政策、不斷完善收費體系、切實降低市場成本、讓市場主體有更多獲得感的具體體現。在此前幾年已連續大幅下調或減免上市、債券、基金等業務費用的基礎上,上交所結合市場實際,已于今年6月初進一步暫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下調總股本8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費用。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指導下,落實好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持續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實效性,不斷優化服務質量和效率,努力讓減稅降費的“真金白銀”切實惠企利民,積極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是在2015年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基礎上再次下調,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減稅降費方針政策,進一步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措施。今年以來,深交所結合工作實際,已出臺多項降費舉措,扎扎實實為市場主體辦實事,得到市場參與者的廣泛認可。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不斷優化服務質量和效率,助力基金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取標準,是減稅降費、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舉措,是資本市場的實質利好。交易所切實讓利于企,讓利于民,惠企利民,將提升市場的活躍度,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南開大學金融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指出,此舉將降低交易成本,方便市場進行基金投資,降低費用,還利于民,讓市場參與者更多享受長期投資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