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打以市值管理之名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
中國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陳捷9日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證監會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證券違法活動。加大對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縱市場之實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2020年以來,證監會查實以所謂市值管理等名義操縱市場的案件15起,占同期查實全部操縱市場案件的18%。下一步,證監會稽查執法將緊盯所謂以市值管理等名義實施操縱市場的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加強全方位立體式追責,加大違法成本,強化執法震懾。
“2020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啟動操縱市場案件調查90起、內幕交易160起,合計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作出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案件行政處罰176件,罰沒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市場犯罪案件線索41起、內幕交易123起,合計占移送案件總數的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标惤萁榻B。
他分析,2020年以來,證監會嚴厲打擊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主要表現為四方面內容。一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市場掮客、操縱團伙形成利益共同體,內外勾結,合謀“坐莊”炒作本公司股票。例如,實際控制人陳某銘為了高價質押股份,指使上市公司時任總經理謝某、市場操盤手胡某等人操縱中昌數據股價,非法獲利1100余萬元。二是通過連續交易等手段操縱流通市值較小的股票,惡意“炒小、炒差、炒新”,造成相關股票價格在短時間內暴漲暴跌。例如,私募基金實際控制人景某濫用杠桿交易操縱仁東控股,該股價格連續上漲后“閃崩”跌停。三是操縱團伙利用股市“黑嘴”誘騙投資者高價買入股票,同時其反向賣出相關股票非法牟利。例如,鄭某等人操縱嘉美包裝股價,為短期內迅速出貨,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間、微信群誘騙投資者集中買入、借機高價賣出,非法獲利數千萬元。四是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濫用信息優勢從事內幕交易,有的在重大事項公告前突擊買入,有的在業績預虧、商譽減值等利空信息發布前精準減持,還有的非法泄露內幕信息導致窩案、串案發生。例如,被收購公司法定代表人顏某某利用相關信息內幕交易1700余萬元,非法獲利300余萬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胡某等人在朋友圈、同事圈內泄露內幕信息并多層傳遞,11人因內幕交易被處罰。
陳捷表示,根據案發態勢,近年來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強化精準發現,強化機制創新,強化行刑協作,統籌推進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交易所大數據監控技術,加強異常交易賬戶信息、違法線索綜合分析研判,提升全鏈條打擊的精準度。加大對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縱市場之實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二是堅持打幕后、打組織、打網絡,通過統一指揮、集中部署、聯合辦案,形成集團作戰、密切協同的執法格局。三是完善與公安機關的線索研判、數據共享、情報導偵、協同辦案等協作機制,不斷加大對證券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四是堅決落實新證券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相關規定,著力構建行政、刑事、民事的全方位立體式追責體系。
他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密切關注賬戶聯動,密切關注異常交易,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行為,持續凈化市場生態,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