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不同資產組合之間輸送利益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中國基金業協會8月17日消息,為推進基金行業加快培育并踐行“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職業行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起草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道德規范指南》(下稱《指南》),經協會第二屆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向中國證監會備案,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指南》提出,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關聯交易、公平交易等各項制度,制定并完善關聯方識別、關聯交易價格確定等事項的標準和流程,不得向第三方輸送利益,不得在不同資產組合之間輸送利益。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資產組合,通過集中交易、公平交易等制度,確保不同資產組合獲得平等的投資、交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