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全面推行五級林長制促“林長治”
新華社武漢10月6日電 湖北省近日發布《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將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體系,并明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5年,湖北全省森林覆蓋率要達到42.5%,森林蓄積量達到4.9億立方米,濕地保護率達到55%。五級林長體系全面建立后,各級林長的主要工作任務將包括加強森林資源生態修復、加強森林資源災害防控、推進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加強森林資源監測監管、夯實基層基礎建設。
據介紹,湖北還將建立林長制考核指標體系,將林長制督導考核納入綜合督查檢查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