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市部主任李明:把握三方面原則 推進ESG信息披露工作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證監會上市部主任李明12月23日在2022《財經》可持續發展高峰論壇上表示,2021年,約四分之一的A股上市公司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ESG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等相關報告,843家上市公司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了為減少碳排放所采取措施和效果。總體看,相較于已經比較成熟的財務信息披露,境內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處于起步探索階段。
李明透露,下一步將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研究穩步推進ESG信息披露相關工作,推動上市公司引領綠色發展、履行社會責任、提升治理水平。他強調,ESG信息披露應既體現國際共識又堅持地區差異,這方面不能簡單搞“拿來主義”。
加強ESG信息披露
李明指出,加強ESG信息披露十分必要。
首先,加強ESG信息披露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上市公司群體作為中國企業的優秀代表,理應成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排頭兵,成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領頭羊。
其次,加強ESG信息披露是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客觀要求。加強ESG信息披露,一方面,有利于推動企業更加重視環境貢獻、能源消耗、員工保護、內部治理等因素對公司長期價值的影響,并將這些因素與財務因素統籌考慮,主動優化自身經營和發展戰略,提升中長期可持續發展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ESG表現較好的企業得到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等長期資金認可和青睞,獲得資本市場支持,從而加快做優做強步伐。
“加強ESG信息披露要堅持立足我國實際和分步、自愿原則。”他表示,目前,境內尚未出臺專門ESG信息披露規則,但已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定期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中,對實為ESG內容有一定的提及,并明確鼓勵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報告。2021年,約四分之一的A股上市公司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ESG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等相關報告,843家上市公司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了為減少碳排放所采取措施和效果。總體看,相較于已經比較成熟財務信息披露,境內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處于起步探索階段。
把握三方面原則
“下一步,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我們將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研究穩步推進ESG信息披露相關工作,推動上市公司引領綠色發展、履行社會責任、提升治理水平。”李明說。
具體工作中,證監會將注意把握以下三項原則。一是堅持立足我國實際。加強ESG信息披露既要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充分吸收境外市場有益經驗,更要立足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逐步研究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ESG話語體系。ESG信息披露應既體現國際共識又堅持地區差異,這方面不能簡單搞“拿來主義”。
二是堅持分步推進原則。ESG信息披露涉及面廣,且各方對ESG內涵和外延的認識尚未完全一致,因此這項工作需要長期謀劃、循序漸進,不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例如,碳排放是ESG中重要的量化信息,但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的披露需要以統一有共識的核算標準、核算方法和統計口徑為基礎。在前期基礎工作尚未健全情況下貿然推進,企業將面臨較高成本負擔,且披露信息真實性和可比性無從保證,信息質量會令人憂心。按照中央要求,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內在要求,要堅定不移地推進,同時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個整體概念,不能一個地區、一個單位單打獨斗,需要統籌協調、有序推進。就個體上市公司而言,要服從管理部門整體要求,絕不能搞簡單的減碳競賽、運動式減碳,因此碳排放信息披露需要與其他部門工作安排協調配合,既要積極又要穩妥。今年,證監會在修訂《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時,并未就量化指標提出披露要求,正是考慮前述因素,落實先立后破、穩扎穩打工作要求具體體現。
三是現階段堅持自愿披露原則。強制披露有利于迅速提升全市場對ESG的關注度,考慮ESG信息披露監管實踐尚不充分,相關理論研究有待進一步深化,公司間的可比性尚需較長時間改進。目前,采用鼓勵而非強制的方式更為穩妥。自愿披露ESG必須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即真實、準確、完整,不能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后續可根據事實總結情況,持續規范披露指標,擴大強制性披露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