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為進一步發揮資產支持證券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12月2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上交所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踐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積極發揮資產證券化市場功能,截至2022年10月末,上交所資產支持證券累計發行5.37萬億元,托管量1.35萬億元,在支持盤活存量資產、降低企業杠桿、拓寬融資渠道、助力供給側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資產證券化業務新發展階段和市場需求,上交所堅持“真實出售、破產隔離”原則,立足問題導向,結合日常監管實踐,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
本次修訂涉及掛牌條件及確認程序、發行及轉讓、信息披露、投資者權益保護、停復牌及終止掛牌、自律監管等多個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聚焦資產支持證券特點,突出資產信用,細化基礎資產和現金流預測等掛牌條件要求,構建符合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規律的制度機制;二是明確掛牌條件確認程序,加強廉潔風險防范,強化對掛牌條件確認工作的約束和監督,提高規范化和透明化程度;三是規范全鏈條信息披露安排,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新增持有人會議制度,強化業務參與人風險管理職責,引導市場機構歸位盡責;四是優化發行掛牌程序,完善停復牌監管,簡化掛牌申請文件,提升掛牌工作效率。
下一步,上交所將做好相關反饋意見的收集評估和吸納,盡快發布實施《業務規則》,建立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制度機制,搭建“1+5+N”(1個基本業務規則+5個業務指引+N個業務指南)的資產支持證券規則體系,提升規則友好性和市場主體獲得感,激發市場創新發展活力,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增強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的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