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深市主板新股上市后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黃靈靈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黃靈靈)2月1日,深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答記者問。深交所表示,本次對《交易規則》進行了整體修訂,遵循提高定價效率、增強市場穩定性、便利投資者參與交易等基本思路,整合優化交易規則體系,完善了主板和創業板交易制度。
一是優化規則體例。整合了主板和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基金等證券交易相關規則,同時,因前期已單獨制定并發布債券交易規則,相應刪除《交易規則》中債券交易的相關內容。
二是主板復制部分創業板交易機制。復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明確新股上市后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調整盤中臨時停牌機制為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各停牌10分鐘;復制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2%價格籠子機制;復制嚴重異常波動交易信息披露機制,并根據主板股票特點設定差異化閾值。
三是同步優化主板、創業板交易制度。優化存拒單機制,將超過申報價格范圍的訂單暫存交易主機的做法改為直接拒單;優化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價格籠子機制,在現行2%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基礎上增設“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機制安排,當2%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對應價格范圍不足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1元)時,適用0.1元價格范圍;優化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與其他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臨時停牌機制保持一致。
四是優化證券交易監督相關規定。調整違法違規行為、異常交易行為相關規定,完善自律監管措施類型,并明確了程序化交易的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