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入口關” 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從提高“可批性”到保證“可投性”,從做好信息披露“填空題”“選擇題”到答好“論述題”,從部分機構“任性撤單”“帶病闖關”到全方面歸位盡責……全面注冊制下,中介機構正主動歸位盡責,逐漸形成具備與注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
在提升資本市場包容度的同時,全面注冊制也對“看門人”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對企業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作出審查和判斷,并保證項目的“可投性”。市場預期,中介機構前移把關責任、提升投研能力主動歸位盡責,將有效護航全面注冊制改革平穩落地。
申報即擔責
注冊制改革是放管結合的改革。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成為全面注冊制改革的重要著力點。
在優化發行上市審核制度方面,此次改革將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即擔責”調整為“申報即擔責”,以進一步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引導市場各方歸位盡責。
“申報即擔責”,即明確自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申報之日起,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特別是要用好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等手段,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的,及時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審核注冊、暫緩發行上市、撤銷發行注冊等措施。”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強調。
業界認為,“申報即擔責”意味著中介機構的把關責任前移,在“入口關”提高上市公司申報質量。摩根士丹利證券總經理錢菁表示,在盡職調查當中,投行需更好發揮“看門人”作用。未來,券商投行需從企業是否滿足監管要求、是否符合上市條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是否符合盡調規則等多個角度對盡調工作進行整體統籌把關。
同時,改革進一步明晰中介機構責任,將保薦人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全面核查驗證”要求調整為“審慎核查”。總結實踐中運行效果良好的現場督導制度,擴大督導對象范圍,由保薦人擴展至相關證券服務機構,并明確其配合義務。
“‘審慎核查’的調整有利于厘清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責任邊界,形成各司其職的機制,在保障發行人質量的前提下推進全面注冊制改革。”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
在業內專家看來,發行上市審核制度的種種優化,反映出監管能力和效能的提高,將有效壓實中介機構責任。“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進一步明晰了中介機構的職責邊界,強化了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意識,將發行人質量的把關責任真正交給中介機構,促使其把好‘入口關’的第一道防線。”申萬宏源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說。
提升信息披露可讀性
監管部門一再強調,實行注冊制,絕不意味著放松質量要求,審核把關將更加嚴格。進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安排,壓實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讀性當是題中應有之義。
此次改革強調切實把好信息披露質量關。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審核工作主要通過問詢來進行,督促發行人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同時,綜合運用多要素校驗、現場督導、現場檢查、投訴舉報核查、監管執法等多種方式,壓實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責任。
“中介機構應審慎核查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對發行人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等做出專業判斷,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
此次改革還強調,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其中,審核類規則增加“簡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讀性”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質量,增強可讀性。
市場預期,強調信息披露、增強可讀性,意味著企業發行上市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會明顯提高。在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看來,全面注冊制后各類資產信息披露標準將進一步完善,提高發行規則、審核實踐與投資者保護之間的相容性;新業態企業可借助強化其市場空間、產品優勢等信息的披露,讓市場主體更好地對其進行估值定價,更好統籌處理硬科技企業在關鍵技術的保密性與資本市場的公開性之間的關系。
業務模式全面轉型
監管角色轉變、跟投制度和退市新規等出臺,對投行進行項目選擇、把關企業質量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將促進投行等機構業務模式的全面轉型。
全面注冊制將使上市企業的業務更為多樣化,許多前沿科技和新穎業態也將對機構的投研能力提出考驗。“全面注冊制對券商能力提出了諸多要求。”國泰君安有關負責人指出,具體包括對投行綜合金融服務能力的要求,對投行挖掘和篩選優質項目能力的要求,對投行估值定價和承銷能力的要求,對投行高質量風險管控能力的要求。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表示,將創新投研模式,將投研周期前置,加強對先進科技和新穎業態的研究,提升對新產業新模式的理解,提前布局潛在上市企業庫。
從提高“可批性”到保證“可投性”也是機構業務轉型的一大重點。華泰聯合證券有關負責人表示,注冊制發行條件無一例外地與市值密切相關,因此中介機構最重要的工作是價值發現和價值判斷,幫助發行人以合理價格進行證券化或融資。投行應逐步從被動“跟投”轉向主動“投資”,從單純通道業務模式轉向“保薦+投資”模式。
市場普遍預期,全面注冊制實行將加速投行業務向頭部機構集中。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表示,上市企業數量擴容及股票上市退市工作的市場化將延長券商的服務鏈條,加大其對于相關企業審核工作的難度及工作量。因此,擁有充分市場信息、高質量團隊及均衡發展態勢的優質龍頭會更加適應全面注冊制下的高強度市場化發展態勢,也將迎來更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