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優化央企上市公司董事會運行機制
江聃
證券時報網
證券時報記者 江聃
9月19日至20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推進會。會議要求,要扎實推動中央企業集團和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取得重要實質性進展,因企施策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優化上市公司董事會運行機制。
2024年是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攻堅之年。會議要求,要扎實推動中央企業集團和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取得重要實質性進展。具體包括深化集團董事會建設,因企施策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優化上市公司董事會運行機制,理順治理關系,厘清權責邊界。科學優化董事會功能定位,堅持和完善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核心職責,強化董事會監督作用。牢牢把握董事會的使命任務,推動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著力解決影響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強化不發展是最大的風險的理念,更多作出能夠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更好發揮中央企業“三個作用”的重大決策。完善董事會運行制度機制,動態優化權責清單和決策流程,完善授權放權機制。更好發揮外部董事作用。
據悉,會上提出了到2029年在中央企業集團和各級應建董事會子企業全面建立“科學、理性、高效”董事會的目標。會議對“科學、理性、高效”董事會的內涵進行了詳細闡釋。“構建科學”是基礎,“決策理性”是核心,“運行高效”是保障。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規律,堅持從國有企業實際出發,因企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分類施策建設董事會。要確保最終決策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要突出效率效果導向,厘清不同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健全完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決策、董事會授權決策、董事會決議督促執行等程序,促進不同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提升公司治理整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