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開展公司債券續發行和資產支持證券擴募業務試點
黃一靈
中國證券報
5月21日,上交所發布通知提出,試點開展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下同)續發行和資產支持證券擴募業務,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這是為規范公司債券續發行和資產支持證券擴募業務活動,滿足市場主體合理融資需求,進一步提升債券市場流動性。
根據通知,公司債券續發行,是指已在上交所上市掛牌的存量公司債券的發行人進行增量發行并將增量發行債券與存量債券合并上市掛牌。
資產支持證券擴募,是指計劃管理人對在上交所掛牌的存量持有型不動產資產支持證券進行擴募發行并且合并掛牌。擴募發行不涉及設立新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通知表示,合并上市掛牌后,存量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的還本付息、收益分配等發行條款和持有人會議、受托管理、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等投資者權益保護相關安排原則上保持不變。公司債券發行人、計劃管理人應當確保原持有人和新加入的持有人按照募集說明書、計劃說明書和相關協議的約定平等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具體操作上,通知顯示,發行人可以使用有效期內的公開發行注冊文件或者非公開發行無異議函向上交所申請發行備案,參與續發行業務。沒有符合規定的注冊文件或者無異議函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上交所提交發行上市審核或者掛牌條件確認申請。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公告中詳細披露發行價格的確定原則和確定方式。
在公司債券續發行前,發行人、主承銷商應當不晚于發行文件公告日前一個交易日10:00前向上交所提交募集說明書等發行備案文件。合并上市掛牌首日,續發行公司債券的證券代碼、證券簡稱、證券全稱、起息日、付息日等基本信息,均應當與存量債券保持一致。
公司債券續發行后符合基準做市品種條件的,可以納入公司債券基準做市品種范圍。
上交所表示,資產支持證券擴募事宜,參照適用上述通知關于公司債券續發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