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已成立銀行法修訂小組 力爭年底出建議稿
有媒體報道稱,《商業銀行法》即將迎來首次大面積的修訂,銀監會已經成立了由法規部牽頭的修訂小組,并抽調了部分商業銀行人士,并在4月初開始工作。
財新網報道稱,銀監會將用一年時間推進《銀行法》的修訂,爭取在2015年底出建議稿。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此前曾表示,商業銀行法修改是一個系統工程,目前銀監會正和相關部門一起加強調查研究,適應新情況要求,積極推進商業銀行法的修改。
他表示,商業銀行法這些年在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發展、促進商業銀行支持實體經濟、防范風險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世界金融危機爆發以后,整個銀行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社會上對銀行服務也有很多的要求,防范風險方面與過去也有很多不同。
雖然尚福林并沒有透露修訂的內容。不過,目前市場議及較多的修訂地方是,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比例不得超過75%。這一監管指標被認為有可能修訂為監測指標。此外,商業銀行法中第四十三條也被多個銀行業人士建議修訂。
全國政協委員、永隆銀行董事長、招商銀行前行長馬蔚華在今年兩會期間的提案,建議盡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推進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他建議修改第三條關于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