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剛性常態化退市 是為優質公司更好地“進”
以退為進、進退有度!
近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輔導讀本中的署名文章《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提出,“進一步健全退市制度,暢通多元退出渠道,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同時,據筆者了解,按照中央深改委和國務院的部署,更具剛性的退市新規已呼之欲出。
筆者認為,資本市場的投資端雖然不斷有增量資金進入,但是其在特定時點的規模是有限的,市場生態所能夠承載的融資訴求也有著合理范圍。只有融資端的質量提高,才能激發投資端資金的增加并形成更高水平的投融資平衡。因此,多元退市中的“退”并不僅僅意味著問題公司的告別,更寓意著資本市場與更多優質公司的遇見。
首先,強化退市規則剛性的意義在于提高退市效率、明確行為預期,不僅發展遇到問題的公司能夠及時接收到警示,優質公司也能找到與資本市場協同發展的最短路徑。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數量已超過4100家,總市值超過70萬億元,這對于高質量監管也提出了新要求。筆者認為,對于資本市場監管而言,不同質量的公司應對應不同的監管舉措,退市正是監管“扶優限劣”的必要舉措。
監管有規則、有態度、有措施,才能真正引導上市公司形成基于質量評價的“仰視鏈”,從而在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中促進資源向優質企業流動,提升直接融資的“能效比”。
其次,資本市場注冊制正穩步擴圍,投融資生態已然改變,相關方應摒棄“退市=殼流失”的觀念,加速優質資產上市進程。
在注冊制實施之前,由于上市門檻較高,上市公司發行資源具備一定稀缺性,因此A股市場存在一種“殼價值”思維體系。即使上市公司失去經營能力,還被認定具有殼價值,退市自然是上市公司、地方經濟所不愿接受的。
但是,在注冊制維度下,符合經濟高質量發展方向和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資產有了更契合的融資渠道、更高效的融資環境,問題公司的“殼價值”逐步歸零,為了保殼而保殼的重組、溢價過高的借殼也失去生存空間。讓優質公司和資產以市場化的方式完成發行,會成為資本市場新常態、新共識。
第三,退市制度是對更廣大范圍投資者利益的更深層次保護。同時,退市也不能一“退”了之,監管部門應加快完善可操作性強的事前預警和事后追責機制,并聯合司法機關加大力度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資本市場而言,根據明確的監管規則,讓不適格公司或資產退市,顯然并不是站在投資者的對立面,而是真正意義的投資者保護。不溺愛、不誤導投資者,以明確的預期引導其作出理性的價值判斷,才是投資者教育的真諦。
當然,面對個別上市公司的惡意違規,投資者很難完全規避風險。對于此類情況,監管部門盡快完善投資者集體訴訟制度和上市公司賠償機制,提高惡意違規形成的成本,保護投資端的積極性,夯實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所需要的流動性基礎。
易會滿主席此次在撰文中表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是“十四五”時期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筆者認為,在投融資兩端“進退有度”的規則引導下,在“以退為進”的多元退市監管實踐中,資本市場必然能肩負起時代使命,在發展直接融資的同時,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讓上市公司真正為中國經濟“帶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