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鼓勵法人金融機構跨地區并購重組
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2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鼓勵法人金融機構跨地區并購重組。銀行、信托公司、理財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市外金融機構,且重組后企業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并購交易額5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并購交易額50億元以下、3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并購交易額3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若干措施》稱,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并購重組市外金融機構,且重組后企業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并購交易額3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并購交易額30億元以下、2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并購交易額2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并購交易額10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市外金融機構,且重組后企業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并購交易額5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并購交易額5億元以下、2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并購交易額2億元以下、1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