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建商品房項目必須按比例配建公租房
中證網訊(記者 何昱璞)西安市住建局官網9月25日發布消息稱,為解決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的住房問題,構建以需定供、保障充分、結構合理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西安市政府規定,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必須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
據悉,此政策的范圍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新出讓住宅用地(含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的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其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以商品住房項目實物配建為主,也可以相對集中建設,由建設單位自行選擇;建設單位選擇實物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西安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實物配建按照不低于宗地住宅建筑面積15%比例配建。
新出讓住宅用地,易地集中建設資金繳納標準按宗地住宅部分出讓起始價格10%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