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明確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新落戶人群購買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微信公眾號“南京房產微政務”4月19日消息,為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確保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經市政府研究,4月18日,南京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明確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新落戶人群購買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針對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新落戶的人員,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不含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項按現行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自2021年4月19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