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布科創板現場督導指引 督促保薦機構發揮“看門人”職責
2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結合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現場督導的實施情況,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以規范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現場督導行為,督促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勤勉盡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職責。
本次發布的現場督導指引總結了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已有的現場督導實踐,將已有的做法制度化、公開化。其中,明確了現場督導對象及確定標準,保薦機構等相關主體配合督導的義務,現場督導的程序、方式和結果處理,現場督導撤回項目的后續監管,并規定了與現場檢查的銜接等內容。同時,根據需要著重明確了相關內容:一是明確現場督導對象以保薦機構為主,但可以根據需要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一并實施現場督導;二是明確交易所發出現場督導通知后、現場督導實施前或者實施過程中撤回的項目,如該項目在撤回后12個月內重新申報的,將在受理后直接啟動現場督導;三是規定了與現場檢查的銜接安排,對于審核中發現發行人存在相關重大疑問或異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影響審核判斷的,按規定提請實施現場檢查。
現場督導于2019年6月正式啟動,是科創板試點注冊制中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把好上市企業“入口關”的積極探索和具體措施。近兩年來,上交所共對45家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項目的保薦機構啟動現場督導,其中37家主動撤回材料,6家注冊生效;4家在撤回后補充完善申報材料進行了二次申報,其中2家已經注冊生效。
有資深投行人士表示,現場督導是注冊制下審核問詢的協同機制,目的是問出一家“真公司”。近期市場出現的IPO撤材料、終止家數較多,并不是監管收緊的目的,而是結果。這些企業多是帶“病”闖關,通過各類動態監管措施防止病從“口”入,是監管的應有之義。在其看來,如果企業自身質量過硬,中介機構把關盡職,再多的現場檢查也不會減少排隊企業數量。
上交所表示,現場督導一方面傳遞了壓嚴壓實保薦機構把關責任的明確導向,督促保薦機構履行好核查把關職責,引導其把盡職調查主體責任和牽頭核查把關責任扛起來;另一方面,與審核問詢形成聯動,豐富了審核把關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的監管威懾,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闖關”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