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顧新規征求意見 三大領域廣獲券商建言
近期,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引發業界關注。
證券時報記者采訪多家券商了解到,征求意見稿推進兩周以來,業界不僅對基金投顧試點轉向常規抱有極大期待,同時也對投資范圍擴大、支持期限鎖定、引導服務養老金融需求等給予肯定。在實操細節上,多家券商人士還給出了積極建議。證券時報記者獲悉,券商建言主要聚焦風險評估與適當性、私募基金投資比例限制及門檻、多元化與個性化的投顧服務體系等,亟待監管進一步修訂規定,明確指導方向。
熱議“貨架展示”規定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監管層為進一步強化對“顧問”的引導和監管,明確顧問服務原則,要求以協助客戶科學、理性配置基金為目標,加強客戶服務,加強行為引導。其中強調,基金投資顧問機構在為客戶匹配基金組合策略前,不得展示基金組合策略的歷史業績。基金投資顧問機構在了解客戶投資目標、投資期限、風險承受能力和偏好等情況前,不得展示基金組合策略。
多名業內人士認為,監管不允許“貨架展示”,有利于改變機構“重銷售、輕服務”的展業局面,強調客戶適當性要和服務質量相匹配。
不過,這也對機構實操提出了挑戰。有市場人士認為,基金投顧試點三年以來,投資者對基金投顧業務接受度仍然有限,熟悉程度有待加強,導致機構推廣業務難度大。在此背景下,客戶需要更多的策略信息或者數據,才更有信任感。
財通證券基金投顧負責人劉超表示,從行業實踐來看,可能需要跟客戶講清楚策略構成、歷史表現并解決客戶需求等,才能促成業務落地,因此建議相關條款酌情優化。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到,客戶匹配基金組合策略后,機構展示基金組合策略歷史業績的,應當為基金組合策略過往一年以上的整體業績,同時以顯著方式披露波動率、最大回撤等風險指標。
有華東券商的基金投顧業務人士對該規定表示認同,認為單純看歷史收益并不能很好反應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也容易給在不同時間點簽約的客戶造成誤導。不過,該人士也談到,考慮到只是展示組合的波動和回撤值,可能客戶并不會有直觀感知,建議組合業績展示時可以同時給出組合同類可比數據,便于客戶比較,以及反映組合相較于單品的優勢。
建言有效納入私募
征求意見稿的另一大看點,是私募基金被納入基金投顧投資范圍。據悉,私募基金除主觀多頭股票策略,還包括股票量化、宏觀對沖、CTA、期權策略等,策略更加豐富,有助于機構構建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投資組合策略,更好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
在采訪中,券商人士普遍對上述舉措給予充分肯定,但在實操細節上則認為有進一步修訂及細化的空間。
根據征求意見稿,單一客戶持有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該客戶委托資產市值的5%。單一基金投資顧問機構為所有客戶配置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總規模,不得超過該基金投資顧問機構為客戶配置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總規模的10%。不得將封閉期長于三個月、凈值披露周期長于一周的私募基金納入備選庫。
不止一家券商的基金投顧業務相關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如果按照“單客戶持有單只私募市值不高于委托市值的5%”來測算,意味著如果有客戶想要全部配置私募類策略,就要有至少2000萬元起的可投資資產,建議監管能進一步修訂該門檻。
此外,從公募和私募配置比例來看,征求意見稿也有較大差異的規定。單一基金投資顧問機構為所有客戶配置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總規模,不得超過該基金投資顧問機構為客戶配置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總規模的10%。對此,多家券商人士表示,公募資產與私募資產的比例限制,與當前全市場公私募總規模比差異較大,建議監管可以考慮適當放寬比例。
另有券商稱,隨著投資底層策略越來越多元,監管舉措也應進一步細化相關規定。
財達證券副總經理、財富管理與機構業務委員會主任桂洋洋表示,根據征求意見稿,基金投資顧問機構應當堅持長期投資理念,有效控制基金組合策略的換手率。不過,考慮到投資底層除了主觀多頭股票策略,還包括對沖、CTA、期權、T0等策略,而這些策略很可能伴隨非常高的換手率,因此建議監管進一步細分并確定相應標準。
個性化投顧待明確
在采訪中,證券時報記者還了解到,業內對于多場景的服務方式、收費方式亦積極提出建議。
華西證券基金投顧業務相關負責人建議,監管應允許基金投顧機構在合規的基礎上建立個性化投顧服務體系。該人士談到,目前投顧服務偏向標準化,無法很好滿足投資者的個性化服務需求。
開源證券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互聯網展業、智能投顧等新模式、新業態,監管可以考慮出臺基金投顧業務相關的展業細則;針對居民養老投顧、差異化服務投顧、高凈值客戶服務投顧等不同場景、不同投資人群和需求,監管可以考慮增設更多的指引條款。
國海證券相關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對管理型投顧的規定非常詳細,但對于非便捷確認投資決策功能的建議型(非管理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描述涉及較少,需要監管進一步對此明確,尤其是在收費模式上可以考慮出臺指導意見。一般而言,基金的波動較股票小,對于建議型業務,可否參照股票投顧業務開展,等待監管給出指導。
東北證券相關負責人談到,相比2019年的《關于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見稿對于差異化的收費形式提及不多,諸如是否允許按要求與客戶約定收取與投資業績相關的投顧服務費等,期待監管給予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