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證券今日起禁止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
中證網訊(記者 胡雨)廣發證券官網日前發布公告,為加強風險管理,防范兩融業務風險,公司決定禁止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即信用賬戶中現券持倉少于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根據公司安排,本次調整自今日,即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根據廣發證券業務條線劃分,融資融券業務歸屬于公司財富管理業務板塊,后者通過提供經紀和投資顧問服務賺取手續費、顧問費及傭金,從融資融券、回購交易、融資租賃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等賺取利息收入,代銷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開發的金融產品賺取手續費。根據廣發證券2023年半年報,2023年上半年,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立足業務本源,堅持“客戶中心導向”,在做好客戶服務、合規風控的同時,促進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期末余額為854.21億元,較2022年末增加2.89%,市場占有率5.38%。
梳理發現,自2023年10月上交所、深交所發布《關于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及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優化融券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后,包括廣發證券在內的多家券商陸續對其兩融業務合同條款進行修訂。
以國金證券為例,其在2023年11月便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交易所優化融券交易相關安排的公告》,明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獲得前述規定的相關股份前,如有尚未了結的該上市公司股票融券合約的,應當在獲得相關股份前了結融券合約。公司隨后在2023年12月發布關于修訂《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條款的公告,新修訂合同條款涉及限售股不得融券、需承諾不會利用多個賬戶發生不正當套利交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