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報告2017:中國具備實施“監管沙盒”的基礎條件
中證網訊(記者 徐昭) 3月23日,博鰲亞洲論壇 2017年會新聞發布會暨博鰲亞洲論壇學術發布會召開,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出席并發布《互聯網金融報告2017》。胡濱表示,中國已經初步具備實施“監管沙盒”的基礎條件,未來可以考慮引入中國版“監管沙盒”。
“中國已經進入互聯網金融發展的2.0階段,移動互聯、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以及區塊鏈等全面深入地應用于金融體系之中,并逐步呈現出跨界化、去中介、分布式以及智能化等特征,這將深刻影響未來的金融體系。”胡濱表示,現有監管體系難以適應互聯網金融的最新發展趨勢,亟待建立一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長效機制。
報告提出了推動中國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十條高級原則。其中,監管體制方面,報告建議深化監管體制改革,防止分業監管與跨界經營的制度性錯配。互聯網金融風險根源之一實質上是現行分業監管體系與互聯網金融跨界經營的制度性錯配。為了防范潛在的交叉性風險,從根本上解決制度性錯配問題,需要在國務院層面統籌建立包括現有金融監管機構、信息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門以及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等在內的監管協調機制。
可嘗試的方案是參照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的模式,在監管協調機制下設置實體性監管協調機構,并設立創新監管中心,統籌各部門解決包括互聯網金融、影子銀行、資產管理等在內的監管協調問題,重點防范跨界、混業和套利等可能引發的風險。
報告提出,轉變監管理念,實施主動式、包容性監管。由于監管缺位,互聯網金融初期野蠻發展出現了諸多風險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風險事件的處置基本是事后的司法救濟渠道,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整體上是一個被動響應式的監管實踐,沒有構建一個基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互聯網金融行業可持續發展的主動式、包容性監管框架。
為此,一是要建立監管機構與市場之間的信息互動共享機制,監管機構和金融服務提供商之間應定期進行知識共享。二是要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主動識別和防控金融科技整體風險和個別高風險領域。三是要實施監管機制創新,設立“監管沙盒”,運用監管科技,提升監管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報告建議,創新監管新機制,引入中國版“監管沙盒”。“監管沙盒”是要構建一個金融創新的“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監管者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嚴防風險外溢的前提下,通過主動合理地放寬監管規定,減少金融科技創新的規則障礙,從而實現金融科技創新與有效管控風險的雙贏局面。“監管沙盒”有助于減少金融創新產品面世的時間和成本,同時也增強了監管對創新的適應性。
中國已經初步具備實施“監管沙盒”的基礎條件。未來,可以考慮可以先吸收借鑒英國、新加坡等國“監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權、監管豁免、免強制執行函等具體措施,從單個金融科技創新開始進行先行試用,再逐步實現金融機構、消費者和監管者的良性互動,構建起完整的“監管沙盒”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