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只ETF產品“試水”集合申購
近日,8家基金公司旗下ETF集體發布公告稱,從1月26日起開啟集合申購業務。業內人士稱,國內ETF集合申購業務是創新舉措,不僅有助于保障投資者權益,未來更有望推動國內ETF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開啟集合申購業務
1月23日,南方中證500ETF、易方達深證100ETF、嘉實滬深300ETF、華夏上證50ETF、華泰柏瑞滬深300ETF、富國上證綜指ETF、博時中證500ETF、廣發創業板ETF發布公告稱,將在1月26日開啟集合申購業務。
近幾年來,滬深交易所相關人士都曾表示要持續優化基金交易機制、研究推出集合申購機制以及優化ETF申購安排。
集合申購是指投資者在基金存續期內,在不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造成影響的情況下,以符合條件的單只或多只標的指數成分證券為對價,在規定時間內申購ETF基金份額的行為。
業內人士解釋稱,所謂集合申購機制是指在ETF上市后,在不損害原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定期允許多個投資者用單個或多個成分證券來申購ETF份額。在這種機制下,新的投資者要先向基金管理人提交集合申購申請(不得撤銷),由基金公司將投資者的個券或者一些成分證券調倉成一籃子ETF成分股股票(與ETF指數基金結構一致),然后用一籃子股票申購ETF基金份額。
在這一過程中,并不需要單獨開設新的賬戶,也不需要另外給換購的投資者設立新的基金凈值,調整完畢后給換購投資者確認之后的基金份額,多退少補。基金管理人通常單獨核算調整的成本,且調整的成本都由換購的投資者承擔,不會影響原持有人利益。集合申購證券的調整期一般為基金集合申購后T+1日至T+9日,并在調整期結束后第1個工作日完成清算交收。
保障投資者利益
北京某基金銷售平臺相關人士指出,在原先的認購和申購機制下,投資者只能在ETF新產品的發行期間進行網下股票認購,認購時間通常都相對較短,并且換購價格為網下股票認購期最后一日的成交均價。如果在建倉期相關換購成分股發生較大下跌,或者市場低迷難以調倉,基金凈值就會和跟蹤指數發生一定偏離,損害普通投資者利益。而在ETF上市交易之后,投資者若想換購ETF份額,則需要自主利用手上的成分股在市場上轉換成一籃子股票,再進行申購獲得ETF份額。
該人士指出,實際上只有持有大量股票的機構投資者,才具備在ETF上創設股票籃子的條件,對普通投資者而言,相對而言門檻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對ETF產品進一步做大有影響。而ETF集合申購機制相對較好地克服了ETF原先認購和申購機制的不足,使得投資者不必湊成一籃子股票,便可直接將持有的個股轉換為ETF,給予投資者更多的自由度和更好的體驗,豐富了普通投資者的選擇,滿足了投資者以成分股換得ETF份額來規避單只股票風險的需求,未來或將促進ETF基金的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