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首發、奪渠道,基金公司密集發行恒生科技指數ETF
市場低迷影響預期
恒生科技ETF來了。
首批獲批的恒生科技ETF基金中,大成恒生科技ETF基金于5月11日正式發行,募集上限為80億元。此外,華夏、易方達、博時、華安旗下恒生科技ETF,以及華泰柏瑞南方東英恒生科技ETF均計劃5月12日開始發行,這次整體發行時間都不長,展示出基金公司對這類產品的信心。
“我們了解監管層已受理了20多個類似產品,要么是跟蹤恒生科技指數、要么是跟蹤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大體上講的都是中概股回流港股的故事,再加上港股的確有很多稀缺標的,大家自然都會去爭搶這個市場。”一位負責基金渠道的業務員李陽(化名)對第一財經表示。
此外,證監會5月8日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行政許可受理及審核情況公示”(以下簡稱“證監會公告”)顯示,嘉實基金的恒生科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產品,以及天宏基金的恒生科技指數型發起式基金產品,也已于4月28日獲得了監管批復。
證監會公告顯示,“平安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等第二批產品已經獲得了監管反饋。
5月11日收盤,恒指跌2.03%,報收28013.81點;恒生科技指數暴跌3%,盤初一度跌近4.5%,祖龍娛樂跌超9%,微盟跌超7%,快手、美團、京東、網易跌5%。
有渠道方表示,受行情低迷影響,需降低對本次相關恒指ETF發行的前景預期。
搶奪首發
根據證監會公告顯示,上述恒生科技ETF產品大多在2020年6月—10月向證監會遞交材料,而恒生科技指數于2020年7月27日正式發布,兩者時間相匹配。
“恒生科技指數發布的時候是挺火的,大家都去報相關ETF產品,一般來說ETF只要上報就給批了。證監會之所以拖了大半年,也是因為去年《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下稱《指數基金指引》)一直沒有出,所以大多數ETF產品都壓到了今年、也就是《指數基金指引》正式頒布后,給指數基金標準定了調,監管才批復上述ETF產品!崩铌枌Φ谝回斀浗忉尩。
據渠道人士宋佳偉(化名)介紹,基金公司拿到批文后,理論上可以在三個月內正式決定哪天發布產品,但是由于追蹤恒生科技指數以及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的同類產品太多,且幾乎都于同一天發布。所以幾乎所有基金公司一拿到批文就去找交易所申請代碼以及發行所需的所有信息。
迫不及待地發布產品背后,是因為大家都想搶奪首發資格。
“ETF產品、特別是同類型、細分賽道的ETF產品,獲取先發優勢是很重要的。先發者可能一下子就獲得幾十億的交易量,這其中的差別還是挺大的!崩铌栒f道。
第一財經注意到,首批正式發行、且追蹤恒生指數的ETF產品均為QDII型產品,所屬基金公司均具有QDII資質,可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李陽對第一財經表示,“一些沒有QDII資質,又不想錯過本次熱點,只能走滬港通模式,跟蹤恒生編制的另一只指數,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
華夏基金數量投資部副總裁魯亞運對第一財經表示,恒生科技指數ETF和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ETF最大的區別是產品機制上的區別,首批恒生科技指數ETF為QDII型ETF,機制上更為靈活,成分股包含一些非港股通科技股,可投資像阿里、京東、網易這樣的在港股二次上市但不在港股通的標的。
而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ETF為港股通ETF,由于采用的港股通機制,買賣成分股走的是滬港通或深港通通道,因此投資的成分股須為港股通標的,無法覆蓋部分非港股通科技股。
比拼渠道
此前就有渠道方對第一財經指出,ETF產品同質性嚴重,各家都是首批,且持倉大同小異。另外,也無法像主動管理型基金一樣,在產品發行時對外宣傳基金經理的優勢和過往業績。
“公司本身跟蹤指數存在誤差,技術層面也會有一定的差異,但本質上都是被動跟蹤同一個指數的基金,差異不會特別大,如何向投資者證明你更好,就挺難的!鄙鲜鋈耸垦a充稱。
那么,此次基金公司扎堆恒生科技指數ETF產品,除了先發優勢外,決定差異的點究竟在哪里。
李陽表示:“ETF本來就是強者恒強,因為ETF本身買的就是流動性,大家都是一個工具型產品,流動性越好、投資者買的就會越來越多;而投資者買的越多、流動性也就越來越好,形成一個良好的正循環,所以肯定是頭部基金公司更占優勢!
魯亞運表達了相同觀點:“流動性是ETF的根基,好的流動性使得ETF上市之后投資者能夠順暢買入賣出,提升交易體驗。此外,投資運作細節的差異和公司整體投教服務質量都將影響ETF的跟蹤誤差以及流動性情況。”
據魯亞運介紹,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華夏恒生ETF規模126.61億元。截至一季度末,華夏基金共有6只ETF產品布局港股市場(包含4只純港股ETF產品以及2只滬港深主題ETF),合計規模達229.85億元,市場占有率超40%。
宋佳偉表示,除了流動性和先發優勢外,打通銷售渠道的關系,對于想在一眾相同類型ETF產品中突圍的玩家來說,也至關重要。
宋佳偉對第一財經表示:“ETF是場內基金,銀行是不能賣的,只有券商渠道才能銷售相關ETF產品。這時A券商的主要精力就是銷售華夏產品,怎么會有精力同時賣大成或者賣易方達產品?券商的渠道精力是有限的,會重點選擇某一類型產品,選擇哪家就著重推哪家。因為大家跟蹤的指數是一樣的,同一家券商不可能賣兩只競品、自己跟自己打架!
據她介紹,如果該只基金托管方是券商,那么銷售時就有著“天然優勢”。
在上述列舉的13只跟蹤恒生科技指數及恒生港股通中國科技指數的ETF產品中,除平安基金產品外,其余12只產品托管方均為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