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題:管好發審權力就是對投資者負責
新華社記者劉慧
近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新一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就職儀式上明確表示,證監會已決定成立發行與并購重組審核監察委員會,對首次公開發行、再融資、并購重組實行全方位的監察。
發審工作不僅關系著上市公司的質量,更關系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而發審委委員掌握著企業發行上市的“生殺大權”�!斑@是最好的崗位,也是最壞的崗位”,劉士余一語道破了發審委委員承擔責任之重,面臨誘惑之多。
一直以來,市場各方都對發審腐敗深惡痛絕。例如,前發審委委員馮小樹就曾利用職務之便,突擊入股,非法獲利 2.48億元,金額之大令人咋舌。
由此可見,作為A股準入的“把關人”,如果發審委委員的權力得不到有效的監管、規范和制約,那么“裁判員”幫“運動員”一起破壞規則的現象就會屢禁不止,不僅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也會給整個資本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然而,監管“裁判員”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發審工作具有極強的專業性,發審腐敗一直被視為高“技術含量”的腐敗。精通監管規則、熟悉發審工作的發審委委員如果玩點兒“小九九”,極具隱蔽性和復雜性,監管難度較大。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必須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發審監察委的設立,就是要管好發審權力,對發審委和委員的履職行為進行360度評價,“審核監察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終身追責”,劉士余表示。
我國資本市場上中小投資者的占比之高在世界上絕無僅有。他們的專業判斷能力、風險承擔能力可能都無法與海外成熟市場的機構投資者相比。因此,嚴把發審關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必然要求。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真正管好發審權力,凈化資本市場生態,才能真正對投資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