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證券市場大事概覽
1月
證監會發布4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規則。證監會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進行修訂,同時制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9號——創新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和《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0號——基礎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
17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公告表示,2020年2月7日起,協會對持續合規運行、信用狀況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試行采取“分道制+抽查制”方式辦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全國股轉公司19日發布實施第三批3項業務規則,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規則(試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保薦業務管理細則(試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與承銷管理細則(試行)》。
2月
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1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14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決定》《關于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發布深證創新100指數(簡稱“深創100”)、深證大數據50指數、深證機器人50指數、深證人工智能50指數和深證物聯網50指數。
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摩根大通發布公告稱,2月28日起,以人民幣計價的高流動性中國政府債券將被納入摩根大通旗艦全球新興市場政府債券指數系列,納入將在10個月內分步完成。
3月
新證券法自3月1日起施行。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注冊制等重要安排。3月1日,國家發改委、證監會就企業債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有關事項明確了相關安排。
1日,中國證監會、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關于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證監會對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比例進行調整,A類、B類、C類、D類證券公司,分別按照其營業收入的0.5%、0.6%、0.7%、0.7%的比例繳納2019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2020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繳納比例參照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13日宣布,決定2020年3月16日實施普惠金融定向降準,對達到考核標準的銀行定向降準0.5至1個百分點。對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再額外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支持發放普惠金融領域貸款。
證監會13日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法律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和相關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設立證券公司或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申請。
證監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液化石油氣期貨及期權交易。
20日,《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發布,明確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包括重組上市)等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標的資產財務資料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也應認定為欺詐發行,從而將此前頗受爭議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包括重組上市)造假納入欺詐發行范疇。
證監會決定將中金公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華泰證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6家證券公司納入首批并表監管試點范圍。
4月
央行3日宣布,決定于2020年4月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并下調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至0.35%,此次定向降準分4月15日和5月15日兩次實施到位。
銀保監會起草《中國銀保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取消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信托公司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
滬深交易所17日發布《關于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處置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放寬了股票質押式回購違約處置涉及的協議轉讓辦理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股票質押回購違約處置協議轉讓,適當調整最低受讓比例及轉讓價格下限。
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同日,中國證監會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草案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7日,深交所就《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涉及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證券交易、持續監管等方面,深交所同時修訂發布了《創業板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
5月
7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
中國人民銀行14日消息,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出,研究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
中國證券業協會19日發布實施《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并在新三板精選層掛牌承銷業務規范》。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批準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低硫燃料油期貨交易,同時確定低硫燃料油期貨為境內特定品種,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交易。
6月
證監會3日發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
上交所5日發布《關于紅籌企業申報科創板發行上市有關事項的通知》。
12日,穎泰生物和艾融軟件兩家企業股票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申請獲證監會核準通過。
證監會12日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月15日起,深交所開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并購重組申請。
12日,深交所發布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共計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
證監會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鋁、鋅期權交易,批準鄭州商品交易所開展動力煤期權交易,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開展聚丙烯、聚氯乙烯、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權交易。
財政部15日消息,財政部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二期),兩期國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合計1000億元。
證監會18日消息,證監會依法核準摩根大通期貨為我國首家外資全資控股期貨公司。
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7月
央行決定于7月1日起下調再貸款、再貼現利率。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調整后,3個月、6個月和1年期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利率分別為1.95%、2.15%和2.25%。再貼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
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和證監會聯合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于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自8月1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發布《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并同步修訂《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辦法》和《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規定》。
證監會3日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同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承銷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等。
證監會網站10日消息,證監會與銀保監會聯合修訂發布《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根據《托管辦法》,外國銀行在華分行可申請基金托管資格。
人民銀行、證監會聯合發布公告,同意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開展互聯互通合作。
修訂后的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22日實施,上證綜指迎來“新生”。
22日盤后,科創板50指數歷史行情出爐,23日起將發布實時行情。
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延長《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過渡期至2021年底。
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月
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
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
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在深交所掛牌上市交易。
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
人民銀行與證監會、外匯局共同起草《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11日,首批科創板50ETF獲批。首批共有華泰柏瑞、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工銀瑞信基金4家機構的科創板50ETF獲得批準。
中國政府網13日消息,國務院印發《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依據《準入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25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證監會同步發布配套規則《關于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
25日,富時羅素公司宣布中國國債將被納入富時世界國債指數(WGBI)。
10月
新華社9日消息,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17項重點舉措。
中國人民銀行16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起草《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證券交易場所根據可轉債的風險和特點制定交易規則,防范和抑制過度投機。
23日,深港ETF互通正式開通。
央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批準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國際銅期貨交易,同時確定國際銅期貨為境內特定品種,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
30日,滬深交易所發布新修訂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實施細則,自11月1日起施行。
11月
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
2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總經理進行了監管約談。3日,上交所發布公告稱,決定暫緩螞蟻集團上市。
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股權融資支持力度,提升社會直接融資比重。
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主任劉鶴主持召開金融委第四十三次會議,研究規范債券市場發展、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
證監會27日消息,證監會決定依法對永煤控股及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立案調查。
27日,滬深交易所發布公告稱,滬深港三家交易所已就同步擴大滬深港通股票范圍的措施安排達成共識:一是科創板股票納入滬深港通標的范圍的安排。二是在港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納入港股通標的范圍的安排。
27日,上交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宣布,決定將上市時間超過1年的科創板證券納入上證180、滬深300等成份指數樣本空間。
12月
4日,上交所發布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0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修訂后的《審核規則》《上市委管理辦法》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4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退市新規的征求意見稿,對退市指標、退市流程、退市相關交易安排等進一步完善優化。
財政部發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辦法》。
銀保監會制定《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主要包括劃定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范圍等。
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內容大幅提高了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等。
人民銀行、證監會、發改委發布《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