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16項、刪除11項 上交所優化完善行業信息披露指引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1月11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行業信息披露》。
上交所稱,為優化行業信息披露規則體系,進一步提高行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合理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引導價值投資,上交所整合、匯總此前發布的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后,重新編號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行業信息披露》,現予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本次整合對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共28項)中的房地產、煤炭、電力、零售、汽車制造、醫藥制造、鋼鐵、建筑、光伏、服裝、新聞出版、酒制造、化工、食品制造、家具制造、有色金屬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共16項)進行了修訂;保留了《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一號——一般規定》的相關內容,刪除了其余11項。
記者注意到,本次指引修訂結合各行業特性,選取關鍵指標,進一步強化財務數據與行業信息的關聯度,以行業視角更好審視公司經營成果。例如,建筑行業新增期末在手訂單的披露要求,投資者可以將這一行業信息與未來年度財務信息營業收入相結合,判斷兩者的一致性;光伏行業要求公司披露多晶硅片、單晶硅片等產品的非硅成本情況,電池片產品的量產平均轉換效率等關鍵技術指標,投資者能將這些指標和趨勢與公司毛利率水平相結合,判斷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對于近期關注度較高的白酒行業,指引在以下三方面進行了優化:一是加強風險揭示相關信披要求,增加外部政策因素、經銷商變化、產品提降價等事項對公司經營影響的風險揭示和披露事項;二是考慮行業特殊性,對經銷商會議召開、年度業績發布的信息披露規范性等提出明確要求;三是進一步簡化信披內容,刪減進出口政策對經營影響、銷售費用中廣告宣傳費和促銷費具體構成及變動等必要性不強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