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新華社廣州1月14日電(記者毛一竹)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對整合糾紛化解平臺資源、規范多元化解工作流程、完善“投訴+調解+裁決”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打造多元化解新格局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
意見明確,四部門共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金融機構是第一責任人,并將金融糾紛調解結案率納入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體系,按照標準化、集約化、智能化、社會化“四化”建設標準,形成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化解工作新格局,實現金融糾紛多元調處、端口前移,在源頭上提高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能力。
意見要求,廣東全省法院要將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訴訟服務中心引入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及調解員,并努力探索建立獨立于金融監管機構的專業性金融糾紛解決組織,實現金融糾紛化解集約高效、便民利民。要健全在線糾紛解決規則,打造跨地域、低成本、高效率的線上化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