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公司3月對105宗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王紅)4月2日,全國股轉公司通報了3月份新三板掛牌公司及相關主體監管情況。3月,全國股轉公司共對5宗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對105宗違規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紀律處分情況包括,掛牌公司重大訴訟未及時披露以及對外擔保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未及時披露,股票發行、股份代持、權益變動、關聯交易、年度報告披露、承諾事項等方面的信息披露違規等。
3月被采取書面自律監管措施的違規行為包括信息披露違規和公司治理違規兩類。信息披露違規事項方面,包括掛牌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掛牌公司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后續進展,且未及時申請停牌等。公司治理違規事項方面,包括會計核算不規范;通過無商業實質的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等情況。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將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持續強化自律監管,不斷提升新三板市場運行質量和市場主體規范化運作水平,對違規行為堅決采取監管措施,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新三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